纪检监察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日常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学校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
(三)支持和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督促有关党组织做好巡察问题整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巡察问题线索处置。
(四)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和审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对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处分。
(五)负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腐败案件多发频发等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
(六)负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
(七)负责向监督的单位、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八)完成上级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