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上午,我校在临潼校区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会议由纪委书记刘子实主持,校党委书记刘德安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王学礼通报了陕西省纪委公布的西安市14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陕发〔2014〕6号)。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就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了发言,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最后,校党委书记刘德安作了重要讲话。刘书记首先肯定了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就各分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认清形势;二是要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三是要明确责任,深化工作。
校纪委书记刘子实同志要求大家认真领会、深入贯彻刘德安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会管善管,切实履行好各分党委(党总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