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推荐朋友
网站首页|机构简介|职责范围|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廉政教育|工作动态|警钟长鸣|通知公告|信访举报|学校首页
    廉 政 警 句

西科清风微信公众平台简介:主要功能是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解读党纪法规条文,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展示反腐倡廉文学、书画、影视等艺术作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站 内 搜 索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西安科技大学纪委

邮编:710054

综合室电话:(029)83856341

纪检监察室电话:(029)83858360

举报电话:(029)83858361

Email:jiwei@xust.edu.cn

 
规章制度
中共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2009-11-26  

    一、总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发〔2003〕17号)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中组发〔2000〕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及参会人员

    第二条  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进行筹备,校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并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为校党委会委员、校级领导。

    第三条  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各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处级领导干部。

    第四条  处级以上非党员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校级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联系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  民主生活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的情况; 

    (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端正党风的情况;

    (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决策的情况;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围绕学校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完成本单位、本岗位任务目标情况,本单位事业发展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的情况;

    (六)对学校、其他部门或领导干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七)上次民主生活会检查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八)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不宜过多,应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第六条  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时间按照上级要求组织进行;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份,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要经校纪委或党委同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五、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第七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通过多种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对个人的意见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如有重要问题要向相关党政职能部门报告。

    2.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将这些意见与群众意见一同进行归纳、分析,找准主要问题,全面审视班子工作思想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3.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4.开展谈心活动。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开展谈心活动,以此增进了解,互相帮助,消除疑虑,加强团结。

    5.认真撰写发言稿或发言提纲。党组织负责同志须提前一周将民主生活会的日期、主题以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让大家充分做好准备。发言稿或发言提纲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群众所提意见,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个人发言稿或发言提纲要同时填写在《考核书》中。

    六、民主生活会召开

    第八条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领导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谈自己的思想、心得、感受、体会,诚恳地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和建议,友好负责地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互相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与人为善,不扣帽子,不无限上纲。对同志们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要克服和纠正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研究工作的会议,或在会议中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或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第九条  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参会人员缺额在三分之一以上,应延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但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月。

    第十条  要专人负责认真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要力争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  

    七、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整改

    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位党员要根据生活会的情况,特别是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意见的反馈,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等。

    第十三条  要针对整改措施,经常检查落实情况。一是自我检查;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检查;三是请群众监督检查。本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作为下一次民主生活会的一个议题,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八、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第十四条  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主题,应提前10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前一周通知纪委办公室,纪委将根据情况派人参加。同时还须邀请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写出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在会后一周之内连同《考核书》(党组织负责人对干部自查总结签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纪委办公室。

    九、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书记,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开好各级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对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对群众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提出的主要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问题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十、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

    第十六条  学校纪委要加强对基层分党委、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对会议原始记录要定期调阅,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可提出责令重开的建议,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十一、附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学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西科党字〔2002〕21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上一条:西安科技大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下一条:西安科技大学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条例(试行)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西安科技大学纪委  

电话:(029)83856341   Email:jiwei@x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