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中共陕西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陕高教〔2018〕10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反“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廉政纪律,遵守廉洁规定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采取有力措施,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特点,加强部署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早提要求、早打招呼,营造树新风、纠“四风”的良好氛围。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预警、早警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节日期间重申以下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教师“红七条”要求,铭记“八个严禁”: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
学校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特别是
“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要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强化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在心,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纪检委员、兼职纪检监察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典型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对履责不力,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群众监督,确保举报渠道畅通
为落实监督要求,畅通群众监督的途径,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要向全体师生员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广大师生员工也可通过学校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反映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举报电话:83856341
举报信箱:jiwei@xust.edu.cn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监 察 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