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推荐朋友
网站首页|机构简介|职责范围|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廉政教育|工作动态|警钟长鸣|通知公告|信访举报|学校首页
    廉 政 警 句

西科清风微信公众平台简介:主要功能是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解读党纪法规条文,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展示反腐倡廉文学、书画、影视等艺术作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站 内 搜 索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西安科技大学纪委

邮编:710054

综合室电话:(029)83856341

纪检监察室电话:(029)83858360

举报电话:(029)83858361

Email:jiwei@xust.edu.cn

 
工作动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规定规范立案相关工作程序
2018-11-23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印发实施。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对于确保依规依纪依法、一体两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规定》共四章33条,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立案、交办案件和指定管辖以及结案等相关程序进行规范,特别是明确了以事立案、对涉案人员立案、对单位立案等程序,并设计了5种相关文书格式。

《规定》明确:对事故(事件)中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但相关责任人员尚不明确的,可以以事立案;对单位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办理国家监委立案调查手续;对于涉案人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可以立案审查调查,也可以交由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根据审查调查情况,认为被审查调查人构成违纪或者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分不同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规定移送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提出撤销案件的意见;等等。

据悉,《规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起草,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主要依据,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等配套制度相衔接。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

上一条:校纪委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赴延安开展学习培训
下一条:以“头雁效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校领导调研指导后勤基建党委工作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西安科技大学纪委  

电话:(029)83856341   Email:jiwei@xust.edu.cn